河南省教育学会关于发展单位会员的通知

来源:mqc 发布时间:2011-05-03

 

河南省教育学会

关于发展单位会员的通知

 

豫教学会〔2011〕02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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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辖市教育学会,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,有关教育学术团体及其他教育机构:

  为积极有效推进全省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,促进科研兴教、科研兴校,充分发挥教育学会的功能和作用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豫教学会〔2006〕3号)的有关规定,省教育学会决定近期发展一批单位会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发展对象

  1、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

  2、有关教育团体

  3、其他教育机构

  二、入会程序

  由符合条件的学校申报,省辖市教育学会推荐,省教育学会审批的方式产生。具体程序:

  1、符合条件的学校如实、认真填写《河南省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》(可从河南省教育科研网http://www.hnedur.com下载),并按要求签字盖章;

  2、省辖市(重点扩权县)教育学会推荐;

  3、省教育学会审批;

  4、颁发单位会员证书。

  省辖市教育学会尚不健全的地区,可直接向省教育学会申报

  三、单位会员条件

  1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有先进的办学理念、明晰的办学思路、较强的师资队伍等,在当地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属于中等以上;

  2、校长重视教育科研工作,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,科研氛围浓厚;

  3、承担有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,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得到应用,效益良好。

  四、业务指导

  省教育学会和会员单位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,省教育学会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会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。

  1、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单位教学经验交流会;

  2、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单位校长管理论坛;

  3、参与省教育学会的课题立项、指导、鉴定、评审;

  4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专项教育科研指导等;

  5、建立、命名为河南省教育学会示范学校。

  五、会 费

  按照《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省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缴纳会费600元∕年,主要用于对会员单位的业务指导活动,每年3月31日前交讫。

  连续两年不交会费,或无故不参加学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  六、推荐名额

  每个省辖市可推荐会员单位10个,重点扩权县可推荐3个。

  七、要求

  通过单位会员这个平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,以此带动我省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广泛开展,是教育学会的职能和重要工作。希望各省辖市、重点扩权县教育学会高度重视,做好宣传,积极推荐,密切配合,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  联系地址: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08室,联系人:徐万山 周健明  联系电话:0371-65838013,电子信箱:hnse411@126.com

  附:《河南省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》

  河南省教育学会

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

    

 

河南省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

 

学校名称

 

办公电话

 

通讯地址

 

邮政编码

 

学校类别

□小学□初中□高中

学校性质

□民办□公办

校长姓名

 

联系电话

固话:

手机:

联系人

姓名

 

联系电话

 

电子信箱

 

学校情况简介(学校规模、教育质量、获得荣誉等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校长签字:(公章)

对《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》的认同

 

 

 

校长签字:(公章)

省辖市

教育学会

意见

 

 

 

签字:(公章)

年月日

省教育学会

审批意见

 

 

 

签字:(公章)

年月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