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教育学会声明
来源:shaopeng
发布时间:2012-04-11
近有不法组织和个人盗用河南省教育学会的名义,或以“与河南省教育学会联办”之名,发布虚假信息,非法举办培训班、报告会等,牟取不正当利益,给我会的信誉造成极大损害。在此,省教育学会严正要求相关组织和个人停止一切侵权活动,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为维护我会的合法权利和声誉,现郑重声明:
1.凡河南省教育学会组织开展或参与开展的活动(包括召开会议、组织调研、开展培训、学术交流、课题研究等),一律在河南教育科研网(http://www.hnedur.com)上发布公告。凡在该网站上无公告者,均为虚假信息。
2.按照《河南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(豫教学会[2006]2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》(豫教学会[2006]3号)的有关规定,河南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——专业委员会须在河南省教育学会授权下发展会员。会员单位的年会费为600元;个人会员会费收取以3年为一个登记周期,每年20元,每个登记周期共60元。不经河南省教育学会授权,分支机构一律不准违规发展会员,更不能超额收取会员费。各分支机构要严格自律,挂靠单位要加强监管。
3.我会目前没有与社会实体合作设立任何培训类机构(或企业),也没有授权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培训等服务类活动,凡有此行为的均为盗用我会名义。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同仁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以上公告,请周知并欢迎监督,发现盗用我会名义的请及时举报。我会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。
河南省教育学会举报电话:(0371)65838013
河南省教育学会
二○一二年四月十日